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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2-14 17:57:54来源:通运九州浏览:次
新知识来了,如实申报VGM重量很重要,不然罚哭你
什么是VGM,VGM对托运人有什么影响,
VGM如果超重了罚款多少,
VGM根据什么数据来断定是否罚款,带着这几个疑问,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20年更改的VGM关于超重的内容信息,具体如下:
海上集装箱运输中,载货集装箱超重或错误申报载货集装箱总重量,极有可能导致集装箱被压垮造成集装箱和箱内货物受损,甚至船舶受损、倾覆的严重事故,给人员安全及货物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什么是VGM?又有那些具体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了将实施《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关于出口集装箱重量查核(VGM)的相关要求的消息,规定要求自2016年7月1 日起,除非提单上的托运人向海运承运人且/或码头代表提供集装箱重量,否则集装箱不再允许装载。其主旨是核实集装箱总重的要求,是对安全的一项承诺。集装箱总重的误报对境内、外人员,内陆和海上货物以及设备都存在风险并导致事故的发生,而核实集装箱总重量(VGM)的规定旨在减少隐患。
新规定明确表示:
托运人需要负责提供集装箱重量
有两种获准的称重方式来断定集装箱重量
码头操作者有义务确保有核实重量的集装箱才能登船
由此可见新规定对于提升海上安全和确保货品、集装箱以及整个供应链中集装箱运输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减低危险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新的规定,在船舶装载前,托运人应负责向海运承运人或码头代表提供载货每个集装箱的查核总重量。但新规中指定的托运人是谁呢?托运人应该是一个法人实体。
是指在海运提单或者海运单以及相关的运输文件上的托运人
是指与航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或者代表。因此不管是否代表第三方或其他,托运人都将负责提供载货集装箱重量查核,所以必需了解新规定。
不管是否通过公司官网或者EDI系统中上传过此类文件,托运人都需要在装运指示中提供集装箱的载货重量核查。
托运人需要将VGM计划到装运周期中
托运人需要在供应链每个环节(货代、卡车司机、码头和航运公司)之间建立一个整合量重服务的流程。
由于托运人是提供VGM的法定负责人,需要计算负责这项规定的潜在成本。
托运人需要了解可能涉及到的地方法规和相关的处罚规定。
如果托运人没有按时向承运人以及码头代表提供VGM信息,承运人以及码头代表有权拒绝装运。
事实上,此前包括马士基、地中海航运等船公司相继发布VGM错报、瞒报将收取罚金的公告;而刚刚过去的7月底,国内某海事局针对一起集装箱超重行为就已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罚款8500元。据悉也有其他地区海事局政策透漏:集装箱超重误差超过1吨以上罚款8500起步,第二次查到罚款2w起步。
大家一定要注意!别超重!
重申如实申报VGM的公告
各口岸托运人、订舱人和货主:
根据中国法律、国际公约和长荣海运【EVERGREEN LINE】提单条款的有关规定,托运人/订舱人(下称:货方)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载货集装箱验证重量信息。重申VGM作业规范如下:
货方须充分了解提交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证明是货方履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有关规定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货方提交的重量验证证明系采用规定要求的正确方法而得,包括以下两种之一:整体称重法或累加计算法。
如果货方不提交、延迟提交重量验证证明,所提交的重量验证证明或载货集装箱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中止承运或分拆退运。由此产生所有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堆存费、集装箱滞期费、道路运输费、货物处置费和有关国家当局的罚款等给承运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均由货方承担。
如果货方提交的VGM存在不合理或任何存疑之处,承运人有权要求货方书面作出合理的解释,必要时更正并收取VGM更正费。
任何瞒报、漏报和误报集装箱重量验证证明的行为,均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承运人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和提单条款的规定,向货方收取违约金。
如载货集装箱实际重量与VGM重量差异大于5吨,或者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托运人主动告知并更改,违约金为USD4000/集装箱;若被起运地、中转港、目的地码头柜场或海事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查获查实,则违约金为USD8000/集装箱。